石家庄市居民养老保险
石家庄市居民养老保险是一项长期积累,共同风险,保证补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参加石家庄市居民养老保险,缴纳一定的养老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按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保障晚年生活。
参保条件
石家庄市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条件如下:
1、石家庄市户籍,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之间的城乡居民;
2、在石家庄市工作或居住,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务工经商人员和自由职业者;
3、在石家庄市居住,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缴费标准
石家庄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1000元。缴费可以是个人缴费,也可以是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个人缴费的,由个人向石家庄市社会保险局缴纳养老保险费;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由单位向石家庄市社会保险局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向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
缴费年限
石家庄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为15年。缴费年限从参保之日起计算。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继续缴费,直至达到15年。
退休待遇
石家庄市居民养老保险退休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1、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由政府统一发放,不随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的变化而变化。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缴费形成,缴费越多,个人账户养老金越多。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也可以分期领取。
保障晚年生活
参加石家庄市居民养老保险,缴纳一定的养老保险费,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按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保障晚年生活。养老金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保险基金的积累,将逐步提高。参加石家庄市居民养老保险,是保障晚年生活的重要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