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范围,覆盖哪些情形?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指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依法参加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后,遭受意外伤害,导致伤害职工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保险待遇的社会保险制度。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范围,主要覆盖以下情形:
1.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伤害职工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伤害职工经抢救,虽未死亡,但根据医疗诊断证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3.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伤害职工经抢救,虽未死亡,但根据医疗诊断证明暂时丧失劳动能力的;
4.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伤害职工因身体功能障碍导致生活不能自理的;
5.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伤害职工经抢救,虽未死亡,但需先行安装义肢、眼等假体或者接受康复治疗的;
6.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伤害职工经抢救,虽未死亡,但需专业护理的;
7.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伤害职工需转院治疗的。
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不同情形下,保险金的给付标准
1.伤害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而死亡或致残的,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抚恤金和伤残补助金;
2.伤害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而死亡的,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3.伤害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因工作原因受到意外伤害,造成伤残的,工伤保险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支付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