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江西矿山修复基金?
江西矿山修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政府性基金,旨在保障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资金的持续稳定投入,促进全省矿业可持续发展。
基金来源
基金来源包括: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采矿权人缴纳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矿山生态修复补偿费;
其他合法来源的资金。
基金用途
基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关闭矿山和尾矿库的生态修复和治理;
矿山环境监测、监测数据公开和信息共享;
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技术研发推广;
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的规划编制和实施;
其他与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相关的支出。
政策解读
《江西省矿山修复基金管理办法》是基金管理的主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
基金管理机构: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为基金管理机构,负责基金的收缴、管理和监督。
保障金缴纳:取得采矿权的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
生态修复补偿费:矿山开采采用的土地和水域,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矿山生态修复补偿费。
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需要通过基金支持的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并经基金管理机构批准。
资金监管: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金收支台账,定期向社会公开基金收支情况。
申报流程
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申报流程如下:
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实际编制项目建议书。
项目立项:项目承担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建议书,经审查符合立项条件的,纳入立项计划。
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立项计划组织实施项目。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交项目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的,拨付项目资金。
江西矿山修复基金的设立,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促进全省矿业可持续发展。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申报,确保基金资金有效利用,切实改善矿山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