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局维修基金申请规范
水利局维修基金的申请主体为水利系统内各用水单位。单位须提交以下材料:
维修资金申请表
维修项目概算和实施方案
维修项目经费来源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水利局根据以下原则审核申请材料:
维修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水利建设管理规定
维修项目必须具有经济性和合理性
维修项目必须有明确的资金来源保障
水利局维修基金使用规范
水利局维修基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维修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单位不得擅自调整维修项目内容和经费使用。
单位须建立健全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包括:
资金使用审批程序
资金使用监管机制
资金使用绩效考核办法
单位必须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水利局报备,并接受水利局监督检查。
水利局维修基金管理规范
水利局定期对维修基金收支情况进行核查。发现违反维修基金管理规范的,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水利局建立维修基金管理信息系统,实时记录维修基金收支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