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货纠纷诉讼地:专属管辖权的探究
### 专属管辖权的定义和意义
专属管辖权是指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在特定法院审理,其他法院无权审理的管辖制度。在期货纠纷诉讼中,专属管辖权旨在确保纠纷得到专家法官的审理,避免不同法院之间对同一案件的重复审理。
### 期货纠纷专属管辖权的法律依据
中国的期货纠纷专属管辖权主要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因期货交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专属管辖权的适用范围
期货纠纷专属管辖权适用于以下几种类型的案件:
* 因期货交易合同引起的纠纷
* 期货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纠纷
* 期货交易所与会员之间的纠纷
* 因期货交易而产生的侵权纠纷
### 专属管辖法院的选择
期货纠纷专属管辖法院的选择有以下两种情形:
* **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对其管辖区域内的期货纠纷拥有专属管辖权。
* **合同履行地管辖:**期货交易合同履行地法院对其履行区域内的期货纠纷拥有专属管辖权。
### 专属管辖权的例外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期货纠纷专属管辖权不适用:
* 双方当事人对诉讼地有特别约定
* 被告住所地不明或其住所地法院无管辖权
* 合同履行地不明或其履行地法院无管辖权
* 出现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专属管辖法院审理不公平
### 专属管辖权的争议
在实践中,期货纠纷专属管辖权有时会引起争议。主要争议焦点有:
* **住所地认定:**被告住所地应如何认定,是否存在争议。
* **合同履行地认定:**期货交易合同的履行地应如何认定,是否存在争议。
* **例外情形认定:**当事人主张适用专属管辖权例外情形是否成立,需由法院审查认定。
专属管辖权在期货纠纷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规范期货纠纷的审理,确保纠纷得到专业高效的解决。同时,专属管辖权的适用也需要考虑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避免造成审判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