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社保转出流程指南
转出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才能办理珠海社保转出:
1. 离开珠海户籍;
2. 离开珠海工作;
3. 参保人员在异地参加社会保险且需转出原参保地社保关系;
4. 其他符合国家或珠海市社会保险法规定的转出条件。
办理流程
1. 提出申请
参保人员持《珠海市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出申请。
2. 冻结账户
申请转出后,人社局将参保人员的社保账户冻结,停止缴费和提取养老金等业务。
3. 开具清单
参保人员领取《珠海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单》和《珠海市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开具清单》。
4. 提取残余金额
参保人员持《清单》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取个人账户余额和医保个人账户余额的残余金额。
5. 开具缴费凭证
参保人员持《清单》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期间的社保缴费凭证。
6. 转入手续
参保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所需材料
办理珠海社保转出需准备以下材料:
1. 《珠海市社会保险转出申请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转出户籍需要);
5. 劳动合同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转出工作需要);
6. 参保地参保证明及缴费凭证原件(参保异地需要);
7. 提取残余金额银行卡及密码(提取残余金额需要)。
注意事项
1. 参保人员在转出前应先到医疗机构或药店结清个人医疗费用。
2. 提取残余金额时,应持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和银行卡。
3. 社保转出后,在转入地重新参保前,养老和医疗保险权益将中断,建议及时转移。
4. 参保人员如需办理社保转移,应及时向人社局咨询,了解最新政策和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