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社保支持武汉限购,如何申请?
为支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武汉市安居落户,武汉市政府出台了《关于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在武汉市购房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省直社保缴纳人在武汉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具体申请条件和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
1.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
2. 在武汉市社保中心连续缴纳省直社保满3年;
3. 未在武汉市拥有住房;
4. 具备购房资质(包括首付、贷款资格等);
5. 家庭成员在武汉市无住房或已出售原有住房满5年;
6. 符合武汉市现行限购政策的其他相关规定。
申请流程
1. 获取盖章证明:在省直社保中心社保处或驻外社保服务网点,开具《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武汉市住房限购情况证明》(以下简称《证明》),并加盖省直社保中心印章;
2. 提交申请材料:携带《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已婚)、离异证(离异)等材料前往武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提交申请;
3. 审核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材料合格后,将《证明》上加盖限购红章,表示审核通过;
4. 购房: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在武汉市限购区域内购买一套住房,并办理相关购房手续。
注意事项
1. 《证明》有效期为3个月,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证明》只限申请人在武汉市范围内购房使用,不得重复使用或用于其他用途;
2. 申请人如有购房资格但未在武汉市限购区域内购房的,可申请退还省直社保缴存部分;
3.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不予审核,并退回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