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永嘉社保基数2021年最新规定
为了规范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职工社会保险待遇,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温州市部分县(市、区)用人单位最低缴费基数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48号)文件精神,经永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研究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部分行业用人单位最低缴费基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行业最低缴费基数
永嘉县除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软件信息服务业、水利水电建设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零售业等行业外,其他行业用人单位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5100元/月。
劳动密集型制造业行业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3600元/月。
软件信息服务业行业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6500元/月。
水利水电建设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零售业等行业最低缴费基数暂不变。
最低缴费基数的确定
对于营业地点位于本行政区域内,但职工实际工作地点不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外来企业分公司或办事机构,按照其职工在地的工作地点来确定最低缴费基数。对于多行业经营的企业,按企业所属行业范围内的最低缴费基数标准执行。
其他规定
1. 各用人单位应按照调整后的最低缴费基数,及时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2. 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加强宣传和监督检查,确保调整后的最低缴费基数得到有效执行。
3.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附件:永嘉县部分行业用人单位最低缴费基数调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