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后如何续保深圳社保?
在深圳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职工社保处于断缴状态。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如果职工仍未就业,需要续保社保才能继续享受社保福利。续保流程如下:
1. 确定续保方式
续保方式分为两种:个人缴费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个人缴费: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缴纳社保,需要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失业保险三项基本社保。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针对没有固定工作单位,从事非全日制或不定时工作的人员,可以按照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缴费项目和标准与个人缴费相同,但不需要缴纳公积金。
2. 办理续保手续
续保手续根据续保方式的不同而异。
个人缴费:失业人员需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局指定的服务网点办理个人缴费手续,填写《深圳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失业人员需到深圳市社会保险局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服务中心办理续保手续。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就业登记证明或灵活就业证明。
3. 缴纳社保费用
续保成功后,失业人员需按时缴纳社保费用。个人缴费人员可以通过银行柜台、网上银行或微信公众号缴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可以通过银行柜台或网上银行缴费。
注意事项
1.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后,失业人员应及时续保社保。续保时间越晚,中断缴费时间越长,相应补缴费用也会越多。
2. 个人缴费人员缴费基数可自行选择,但不得低于深圳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
3.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可自行选择,但不得低于深圳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0%。
4. 续保期间如有任何变更,例如缴费基数调整、缴费方式变更为单位缴费等,需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